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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朝请大夫致仕李公墓志铭 南宋 · 韩元吉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八○一、《南涧甲乙稿》卷二○
宣城士大夫,其为端重老成而直亮博洽者,皆称李公彦恢。
而在朝仅为御史台主簿,外则淮南京西两道转运判官,年六十有七,官左朝请大夫,莫不以为未尽其蕴也。
有孙兼,谨厚好学,从吾兄子云游,能裒其事与言而谒予曰:「祖父之葬未铭,愿得铭以传永久」。
予既熟公之誉,且嘉兼之有志以扬其先君,此固何爱于铭,因考而系之曰:惟公胄唐西平王晟,是生宪。
宪生游,自长安宜春
有咸用者,为吉州推官,避乱隐庐山,著诗名当时,号李再梅
昭逸,为南康大庾
令生含章,登太平兴国五年进士科,官至太常少卿
祥符中守宣,后家焉。
生公曾祖师文,任宣州泾县主簿,赠中散大夫
娶陈氏,颍川郡太君
中散生公孝先,任朝散郎
氏,永年县
朝散生公父磻,任忻州助教广州番禺县主簿,赠右朝议大夫
娶石氏,封太恭人
彦恢,公之字也,讳宏
政和五年进士,授深州教授,以便亲易庐州舒城县主簿
盗刘五窃发,公首捕其徒六郎者,以迹问其巢穴,导官军剿获之。
积受赏承直郎
除父丧,调饶州司士曹事
庙堂见公姓名,讶不我求,改沧州教授
道梗不得赴,权宣州旌德县守。
吕右相好问、李参政光皆深知之,吕公且荐公有文武才,大可用。
公在邑,教土豪,练民兵,勒以部伍,贼张遇不敢犯。
李公檄公率众赴郡城,以解剧寇之围,邑民相率诣州,请于监司,丐公为真,以不应法罢。
覃恩改宣教郎教授州学
军旅方兴,士业偷惰,公榜于堂,劝以忠孝,而诱一二俊者,俾习制举。
通判建康府,会车驾巡幸,缮修行宫有劳,密赐秘阁新法帖、茶、香甚宠。
决狱属县,多所平反。
绍兴八年,用御史中丞常同荐入台,议论刚直无隐,一坐尽倾。
因转对,乃言:「陛下不可谓穹苍悔祸而忘修德之戒,不可谓夷夏乐推而怀自圣之心。
愿无忘在莒,敦明恕于天下」。
且谓「大臣平用舍之心,则小臣无侥觊之望。
公道一举,私恩两忘。
宜察其情伪,明示好恶」。
上称善,而大臣方怙权用事,见奏果不乐。
公因丐外,得知南安军,不赴,乞主管台州崇道观
十三年,起漕淮南,许民输菽粟以代䌷绢,蠲上供一年,增籴常平米至三十万斛。
吴序宾之说,通西南二漕财赋以便饷给,遂为定制。
庐州僧广允以咒水愈疾聚众,公曰此左道也,边城讵宜尔,杖而逐之。
有旨帅漕议团结禁旅,以备红巾盗,公秘不发,卒无恐。
代还,天子嘉奖,以为得人。
十九年,漕京西,治官吏之舍,易苫以瓦。
邮置程限,为摆铺,曰襄阳距行都远,驿书不可滞也。
既而朝廷遣使按行诸路递,独公所部以先办闻。
刺举务大体,不察察。
郡倅堂吏,讦其守乔大观,以谤讪被黜,因求公奏辟,公正色拒之。
或谓此人宰相耳目,宜虑其祸。
公曰:「吾知尽职耳,何可虑」?
论者果以为言,遂罢归。
明年,复主管崇道观
二十四年六月十七日,以疾终于家。
九月壬戌,葬于宣城县长安乡黄村。
公倜傥有气节,雅志当世。
赵忠简公再为相,公见赵公,从容论事,切于治道。
至言「天下之患,莫大于上下委靡,兵将骄惰。
今强敌外窥,僭伪内侮,未足多惧也」。
秦太师与公布衣交,以公论用人为讥己,犹重公,复以为部使者,至知郢州事入谮事,几陷罗织,然公廉介自守,论者不能深文中之。
当官俸入,非令所载,一钱不受。
取公使酒饭,必偿其直。
平生不治赀产,父时有田二顷,屋数十间,悉推与二仲,曰吾仕斯有禄矣。
训子弟以不欺为先,婚嫁孤幼十馀。
晚年虽贫,聚族至数百指。
买妾,问知士族,亟嫁之。
里人陈姓女,流落外邑,赎以还其家。
郊恩,先与其弟。
故乡里推敬,以为师法。
所为号《指剑集》,若干卷。
娶石氏,朝奉大夫振之女;
继秦氏,朝奉大夫绶之女。
子鼐,迪功郎淮西安抚使准备差遣
女适进士翁升之。
孙男兼也,迪功郎隆兴府进贤县
导,早世。
孙女二,婿修职郎吕得中、进士石徽。
曾孙男女九。
吏部侍郎陈天麟常云:太上皇帝既更化,诸贤汇集,一日问向为漕臣李某安在,知枢密院汤思退对以物故仅数月也,上慨然久之。
乃知公之被简记如此,使未没,其进用岂后他人?
乡里至今哀之。
铭曰:
治道之兴,略匪一士,世用以济。
逮其不然,以私害公,士为不逢。
时之泰否,士亦何病,兹为有命。
我来寓宣,旧闻公名,既忠且清。
考其世系,访其行事,足以垂世。
直道正言,当路忌之,粤惟其私。
才为小试,外而不内,则以有悔。
公虽逝矣,简于圣神,犹公是询。
敬亭峨峨,宛水汤汤,念公不忘。
管仲器小论 南宋 · 袁燮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三七三、《絜斋集》卷七
桓公管子于累囚之中,置射钩之怨,亲迎于郊,斋戒十日,礼之于庙,三酌而授政焉,故孟子以为学焉而后臣之。
春秋时,能尽礼尊贤如桓公者,盖鲜矣。
一则仲父,二则仲父,得君又如此其专也。
然功烈之卑,游孔门者羞称之,何以得罪于圣门若是耶?
呜呼!
仲诚智术有馀者也,而未闻先王之大道,迷其本而勤于末矣。
仲之相齐也,举贤才,明赏罚,令行于诸侯,九合不以兵车,使民离左衽之患,实有大功焉,惜乎其器小而易盈也。
孔子曰「管仲之器小哉」,仲之生平,此一语尽矣。
桓公以行霸用师之道,仲则曰:「公欲定卒伍,修甲兵,则大国亦将为之,难以速得志于天下」。
乃作内政而寓军令焉。
呜呼!
,大国也,修其军制,使诸侯毕来取法,皆定卒伍而修甲兵,将复见西周之盛,其规模岂不甚广,而以为若是则功不可速成,遂使前日功业,一朝扫地矣。
此皆未闻大道,其器小,故其功如彼卑也。
大抵心之正者,所用无不正,而智有馀者,足以累其心。
东周以来,士大夫日趋于卑陋,如仲之才,诚不易得矣。
然考其行事,盖智有馀而心不正者也。
古之听讼者,令民入束矢钩金,非以为利也。
仲依仿其法,亦使民入焉,铸金为兵,矫箭为矢,而甲兵大足,乃因是以为利。
何其与古异耶?
古有掸人之官,道王之德意。
欲图霸,而恐天下不从,乃使游士八十人播其美于诸侯,亦其利心之所发耳。
非不知经也,惟其机智有馀,则窃先王之法以为己利。
仲之心术不正,彰彰焉不可逃矣。
仲诚有意于治己者,则心术之病,固当痛治而力锄之。
惟其胸中所期,不过区区功业,足以显名于诸侯,以终吾世而已。
心之正不正,非所急也。
其心术既差,又岂能正其君之心乎?
此皆器小之形也。
昔者左丘明最爱《管氏》,其书所载,如辞子华之请,受下卿之礼,类皆可美者。
及变古司马法而为区区之内政,其用心何狭哉!
所以为器小也。
仲制其国,士与工商各自为乡,士乡为兵,工商乡专斡盐铁。
养兵于此,取利于彼,其为谋亦巧矣,然用人伤于太多。
古昔司徒籍兵虽众,而司马调之则寡。
孙武言:「兴师十万,宁居七十万人」。
是七家而取一卒也。
以为五家为轨,而一轨出卒五人,是一家而出一卒,何其太甚耶!
仲之意以为,不如是,则霸业不可以猝就。
苟一时之功,而废先王经久之制,此仲之所以为器小也。
大臣之职,莫大于正君心。
桓公自言有大邪三,而以为无害,其所以害霸者,惟任贤之不专耳。
是仲之意,不过欲其君专任己而不参以他人,则己得以行其所欲为耳。
而不知君心不正,则为治之本不立,功业岂能及远哉?
仲之经营霸业,八年而后成,盖亦勤矣。
然功业甫定,而其心侈然,娶三姓女,官事不摄,台门反坫,用国君礼。
己为奢淫若是,又安能止其君之纵欲乎?
君心日蛊坏,故仲一死而小人用事。
史迁作《夷吾传》,专攻其失。
桓公实怒少姬袭蔡,仲因而伐楚,责包茅之不入;
桓公实伐山戎,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。
皆探其心而深排之,然则后人何所取信哉?
吾始亦疑之,读孔、孟之书,而后知孔子虽以仲为器小,为不知礼,然未尝不称其功,以为民到于今受其赐,且有「吾其左衽」之叹,其称之如此。
孟子则不然,曰:「管仲,曾西所不为,而子为我愿之乎」!
诛绝之辞,略不少贷。
孔、孟岂有异旨哉?
于周衰之际,纠合诸侯,攘却外裔,有大功焉。
孔子与丘实受其赐,不得不称其功也。
孟子时,去管仲已远,迁之世,相去又益远,仲之泽已竭,而其过昭然不可掩矣。
正其罪而诛绝之,其理固如此也。
虽然,孔子作《春秋》,美桓公之盛,而管仲不见于经,岂非桓公尊贤之诚,可以引之当道,而以区区智术而小之,此固圣人之所贬也。
噫!
仲真器小,圣人之言真足尽其生平哉!